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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原创   |  发布时间:2020-01-06

各位同学:

2020年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为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寒假从1月15日(星期三)开始至2月15日(星期六)结束。

学生在1月14日(星期二)17时后可以离校,2月16日(星期日)学生返校报到注册,2月17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

二、本次寒假留校学生管理采用“1+4模式”。“1”指1月15日—1月19日这一周,学校沿用暑假管理模式,相关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值班,为留校师生服务。

“4”指1月20日—2月15日这四周,学校沿用原有寒假值班模式。自2020年1月20日17:00起,本科生原则上不能留校。

三、为便于学生管理,所有寒假留校学生一般住原公寓和宿舍,不集中安排住宿。从学生安全角度考虑,如公寓楼留校人数较少,将会集中安排住宿,留校学生必须服从在本公寓内的临时调整。对于寒假留校学生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将按实际结算。

四、凡特殊原因申请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留校住宿的原因,作出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承诺),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统一填写《本科生寒假留校审批表》(附件1)中,并于1月7日(本周二)下午17:00前将寒假留校审批表、学生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办理。寒假留校审批表经学工处审核后,将及时向学院反馈批准情况。寒假留校情况最终由学工处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备案。

本科生在2月16日(星期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17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如有提前返校的学生请及时告知辅导员、并履行相关手续。

五、寒假留校学生管理

(一)寒假留校学生请假销假

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请销假制度,不能回公寓住宿或中途离校的,应按正常上课日请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申请辅导员同意,经辅导员批准后待请假证明(易班在线请假证明或没有注册易班的学生经辅导员批准后由辅导员告知有关公寓管理站)和床卡到所在公寓管理站、宿舍值班室备案,并交床卡;返校后应及时到所在公寓管理站、宿舍值班室办理销假手续,并领回床卡。未按此办理的,以夜不归宿论处。

(二)寒假留校学生住宿规范

1、内务卫生类:

保持自己使用的家俱及摆设物品的整洁卫生和整齐,不得在公寓、宿舍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

2、安全意识类:

(1)注意公寓、宿舍内用电安全,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使用违禁电器和不合格电器,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

(2)注意公寓、宿舍内物品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要随手关好门窗。

3、行为规范类:

(1)严格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保持公寓、宿舍安静,不实用明火和违章电器,不进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

(2)公寓内不得酗酒、赌博、聚众哄闹。严禁在公寓、宿舍内成立非法组织,假借学校名义从事各类违法活动;严禁开展从事违法活动;严禁收藏、观看、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书刊、资料和网络信息。

(3)严禁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室人员。男女合住的公寓楼内,男女生不得进入异性居住区域。

(4)学生在熄灯以后迟返寝室,一律凭本人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因公迟返须持有关职能部门或学院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入公寓,禁止翻越公寓围墙、栏杆。不回公寓者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5)经学校批准寒假留校的学生,服从学校住宿安排,应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按申请留校时间及时办理离校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滞留在公寓和宿舍。

(三)寒假留校学生违纪处理

凡是申请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在原宿舍住宿或集中住宿。对不服从调整合并宿舍住宿的同学,学校可以不同意其寒假留校入住学生公寓;对违反寒假留校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责令其离开住宿场所,情节严重者,学校将取消其假期留校资格。


金沙国际唯一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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