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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原创   |  发布时间:2019-11-11

各位同学:

为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努力刻苦、严谨朴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优秀人才,学校从2004年起设立金沙国际唯一官网校长特别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是学校目前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校范围内评选名额最多为30名,每名奖励金额8000元。金沙至多有两个推荐名额。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条件: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获奖要求: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至少有1次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3.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学业成绩(除博雅课以外的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艺体专业学生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所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名

(注:如成绩单上以优良中计分,则按照优95、良85、中75);

(二)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可优先评选:

1.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主修专业相关科研论文者;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主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同一种竞赛,限报最高获奖名次);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具有其他科研成果者;

4.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其他科研项目者;

5.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者;

6.参与海外课程学习或参与海外学术活动者。

注:科研创新及实践成果的认定标准以《金沙国际唯一官网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和学分认定办法》(宁师教【2018】6号文)为主要依据(可在2019版本科学生手册第117页查看)。

申报时,须附上相关论文及证书的复印件以备审核,其评定标准最终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三)特殊情况: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可以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将由学院审定是否由破格提名的资格。

四、评奖流程

(一)一站式系统申报

申请者请登录一站式系统完成“校长特别奖学金”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下午17:30,逾期未填报者视为放弃申请:

(二)提交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纸质材料:

(1)审批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在指定位置黏贴正面免冠1寸照片);

(2)汇总表上填写的所有的获奖和科研情况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汇总表上填写的顺序排好。

(3)2000字左右的个人主要事迹,事迹材料要求如下:

A:事迹材料要有标题,标题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号召力;

B: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入学年月﹑学校﹑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等顺序填写,同一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排列,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

C:事迹正文: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要求: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注重品德素养和专业学习上的科研创新;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D: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申报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学生的品行和专业学习上的突出表现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师长的身份和姓名)。

E:个人学习生活照(只要在电子材料中提交)

纸质材料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16:30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电子材料:

(1)学院汇总表;

(2)事迹材料(电子版的事迹材料需附两到三张学习生活照,要求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在3M以上);

电子材料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16:30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班级、年级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

(四)学院组织校长特别奖学金答辩会

(五)报学工处汇总,复审

(六)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注意事项:

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报,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原则上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


金沙国际唯一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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