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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原创   |  发布时间:2019-05-28

各位同学: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的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我校帮困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对部分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9-2020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予以减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2018-2019学年全日制在籍、在读,且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学生下列学生不在减免范围内:

1.我校独立学院和成教类学生;

2.享受新疆教育厅全额补贴的新疆内高班学生;

3.2018-2019学年在外校驻学的学生。

注:本学期转专业至其他学院的学生仍然在原学院进行减免申请。

二、减免条件

我校学生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可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且不在处分期间;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热爱所学专业,无旷课及迟到早退等行为;

3.有良好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并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4.原则上上一年度(大一学生为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三、审批程序

1.申请流程:

(1)请各位同学登录“一站式系统”http://ehall.nnu.edu.cn提出减免申请(详细操作见附件2)。

注:如未在系统内申请,即便递交了纸质材料,仍视为放弃申请

(2)请各位同学填写《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宿费减免申请表》、《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宿费减免申报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给本年级辅导员处。

截止时间为6月3日上午11:00前

2.学院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减免方案,上报学工处。

3.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综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遴选出享受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减免的学生名单。

金沙国际唯一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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