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43号)文件精神,要求做好金沙在读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的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含2018级新生),金沙在籍在读并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且学生就读年限未超过学制范围,均在统计范围内。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本科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年上限8000元、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年上限12000元补助。
三、填写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填写《2018—2019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于9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发给本年级辅导员;同时,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内有标注有效期限,请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证件),于9月15日下午16:00之前一并交至辅导员处。
金沙国际唯一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